实行厂房出售“两次交易并一次,通过变更业主的方式完成权属交易”,减轻企业负担,减少交易障碍。
是采取租金补贴与政府“包租”模式相结合,对政府包租用于招商的标准厂房,通过核定恰当的包租价格,间接给予开发企业相应的市场差价补贴。支持有限的用地优先考虑发展标准厂房。特别是经济转型中的城区建设。同时要出台促进搬迁企业,特别是服装、轻工类企业进入标准厂房的优惠鼓励政策等等。
加强准入企业选择标准,提升开发使用的功能效益 从我市继续扩大吸引外商、小型微利企业拆迁安置、小企业成长创业、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、龙头产业延伸配套和地方税源经济扶持培植的实际需求出发,要非常关注标准厂房的特殊适用性来选择进入企业,进一步提高我市原来设置准入门槛。明确高新技术项目、无污染工业项目、答应和鼓励类外资项目按实际需要可优先使用开发区土地。禁止污染类、低效投资项目进区。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,所有进区项目都要按照投资实际需要批准并安排占用土地的数量,以保障功能提升,扩大产业集聚度和产品档次。
改善标准厂房建设的设施配套服务和审批管理服务。
一是在开发前要注意选址的生活用水、污染排放、通讯设施等硬件建设配套链接完善,或者先行建设配套设施,以避免生产、生活污染的产生,破坏生态环境。
二是要明确标准厂房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要求,制定相应的配套标准,提高服务能力。
三是提供标准厂房的建设规范,如标准厂房的低规模标准、用途调整规定等,杜绝短期行为和恶意套利。
四是要深化效能建设,对标准厂房建设审批事项进行整合与集中,实行专人负责制,建立限时办理制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简化办事环节,提高办理效率
五是要建立标准厂房的租售信息平